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期末及暑假工作的通知
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期末及暑假工作的通知
锦教办〔2018〕88号
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期末及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各单位,渤海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学校期末和暑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时间安排
期末:7月2日—7月6日,期末复习;7月9日—7月13日,期末考试;7月16日—7月20日,教师评卷及期末教育教学质量分析、总结。
暑假:全市中小学校学生放假时间自7月23日起至8月30日止,8月31日学生返校,9月3日正式上课;全市中小学校教师休假时间自7月24日起至8月23日止,8月24日上班;学校中层以上干部8月22日上班。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指导学校、市直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学时间、考试时间、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学校需要调整课时安排一天以上的,应报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按照《锦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和《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控与规范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好期末考核、考试,加强考试、阅卷、评分和质量分析等各环节的管理,教研部门、学校、任课教师在期末考试结束后要分别对试题和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分析评价报告。分析评价报告要客观、真实、准确,能为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可信、可用的数据和信息。教研部门的分析评价报告要下发到各学校。
(三)按照省、市下发的学生发展性评价方案,进行本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写好评语,完成手册填写,做好归档工作;进行学生成长记录袋整理工作,举办学生成长记录袋展示。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督促所属各中小学校)、市直中小学校要做好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谋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学生期末复习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课程改革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本学期收尾和新学期准备工作。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要做好招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假期起止时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在学生和家长确有要求的情况下,普通高中暑假期间可适当安排学生在校活动,且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公办学校不得出让、出租国有教育资源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学校(班);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有偿补课。暑假期间,倡导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可给学生布置适量家庭作业,各学校按年级审核各学科作业量,最大限度减轻学生负担。所有作业通过适当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布。同时,各学校要对图书馆的配套设施、馆藏保障、资源利用、队伍建设、管理应用等方面做出合理安排,有条件的学校确保暑假期间图书馆对师生有效开放,要为广大师生提供便利的读书条件。
(七)暑假期间,学校要密切与学生家庭和社会的联系,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一是各学校可立足自身实际,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使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培养兴趣、提高能力、增长知识、开拓视野,度过一个轻松而愉快的假期;二是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经典诵读”等系列活动延伸到学生暑假生活,倡导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践行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等良好风尚,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三是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法治教育,教育学生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不参加危害身心健康的游戏活动,要求学生知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学生抵制各种非法集会、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四是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和外出活动的安全意识,进行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防一氧化碳中毒、防溺水、防火灾、防触电、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五是学校要通过致家长(或监护人)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告知假期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家长不要盲目让孩子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指导家长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履行监护责任,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六是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文明出行教育,引导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交通陋习,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要注重文明礼仪,外出游玩要维护景点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七是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劝导学生文明上网,远离社会经营性网吧,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自觉抵御不良网络信息的侵害,日渐养成良好的上网、用网习惯;八是要认真检查部署各中小学校假期安全工作,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要层层落实,明确暑假安全目标责任,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在家中的情况,保证通通信联络畅通。
(八)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开展好安全教育。暑假期间,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安排领导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生重大紧急事件,要立即上报,坚决防止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发生;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九)重点关注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暑假生活。各中小学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实习”为名组织在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法打工行为。
(十)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按照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做好课程课时安排、教师队伍调配、教材教法研讨、教学设施供给等基础条件准备工作;做好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准备,积极应对新高考带来的新挑战,做好选课走班的相关准备工作;各校新高一全体教师在假期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充分重视市级统一安排的学科教师培训,遵守培训时间,保障学习质量,利用网络学习第一批、第二批课改实验省、市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经验,面对“三新一旧”(新课程、新课标、新高考、旧教材)的改革形势,做好“一旧”与“三新”对接的研究;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要在充分享受假日生活的同时,勿忘更新知识和提升能力的自我修养,适当安排时间看书学习;学校要提前做好教师返校备课、研究教材等准备工作;提前做好室内外教学设施、学习环境整理和维护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总结(重点工作及成果要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中小学年度教育教学总结会上交流),编制好2018—2019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请各单位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并分别于7月20日、8月28日前将纸质版文稿和电子版文稿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邮箱:tdewen@126.com)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局直事业单位和职业学校暑假起止时间和假期要求按此通知执行。
锦州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