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根据锦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中小学招生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执行国家、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
1、 烈士子女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
2、 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10分录取。
3、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对军队转业干部子女进入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妥善安排,转业当年其子女升学时享受军队现役干部子女同等待遇。
4、 要严格掌握加分政策,符合优待政策的,经招办审核后,只可享受一项待遇。
各校要把相关政策通知所有考生,有符合政策的要提供必要的材料证明,并注明考生学校、班级和考生号。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9日前务必交到招考办,招办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受理。
2018年6月11日